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规定》,适用于使用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闽农建〔2023〕8号文件同时废止。规定明确省、设区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职责分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并要求省农业农村厅按不低于10%比例抽查初步设计和竣工验收项目。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规定》,适用于使用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闽农建〔2023〕8号文件同时废止。规定明确省、设区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职责分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并要求省农业农村厅按不低于10%比例抽查初步设计和竣工验收项目。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负责人就此答记者问。
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发布通知,面向全国征集2025年智慧农业主推技术,方向包括智慧大田种植、智慧设施种植、智慧畜禽养殖、智慧水产养殖、智慧种业和农业通用关键技术6个方向。
农业农村部、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和中国科学院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文件背景、目标要求、重点布局和落实机制答记者问。
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市场与信息化司负责人就制定背景、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进行解读。
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部署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领域应用拓展、示范带动3大行动8项重点任务。计划提出到2026年底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30%以上,到2028年底达到32%以上,并支持浙江建设智慧农业引领区,到2028年底培育1000家以上数字农业工厂、100家未来农场。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文件于2024年10月25日公开。原文正文未能获取,具体内容以官方发布为准。
7月2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召开半年度工作会议,主任冯志勇部署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和农村产权交易两项重点工作,要求推动首发项目落地落实。上半年上海遴选5个集中连片区域启动和美乡村建设,覆盖48个行政村,市政府办公厅已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农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市农业农村委起草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实施意见》,并解读了农业科技创新实施意见。
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面向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指导县域数字乡村建设、运营和管理。指南共4个部分19条,将“智慧农业”从“乡村数字经济”中单独成章,把原“公共支撑平台”内容纳入“涉农数据资源”,并将“建设发展模式”和“建设过程管理”整合为“建设方法”。下一步将组织专家解读、以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推动应用,并持续开展数字乡村发展水平监测。
农业农村部发布2024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部署本年度数字乡村建设相关工作。材料仅提供标题,具体任务与指标未在原文中呈现。
农业农村部发布农市发〔2023〕4号通知,认定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智能装备技术研究中心等94家单位为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名单分为生产型65个、经营型11个、管理型6个、服务型12个,经省级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环节产生。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示范基地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推进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创新应用。
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明确到2023年底数字乡村发展取得阶段性进展。目标包括农村宽带接入用户数超过1.9亿、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26.5%、农产品电商网络零售额突破5800亿元,并部署夯实乡村数字化发展基础、强化粮食安全数字化保障、因地制宜发展智慧农业等10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