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部署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
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召开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视频部署会,要求聚焦带动农户较多、链条较长的农业主导产业确定重点品牌保护清单,集中查办侵权案件。会议提出建立定期会商、线索移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跨部门机制,对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并支持条件成熟地区推进农业品牌地方性立法。
推荐理由:三部门联合部署农业品牌保护,明确重点品牌清单、跨部门协作与挂牌督办机制,为地方品牌管理提供操作路径。
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召开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视频部署会,要求聚焦带动农户较多、链条较长的农业主导产业确定重点品牌保护清单,集中查办侵权案件。会议提出建立定期会商、线索移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跨部门机制,对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并支持条件成熟地区推进农业品牌地方性立法。
推荐理由:三部门联合部署农业品牌保护,明确重点品牌清单、跨部门协作与挂牌督办机制,为地方品牌管理提供操作路径。
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召开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视频部署会,要求聚焦带动农户较多、链条较长的农业主导产业确定重点品牌保护清单,集中查办侵权案件。会议提出建立定期会商、线索移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跨部门机制,对涉及地域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大要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支持条件成熟地区加快农业品牌地方性立法。
推荐理由:三部门联合部署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明确重点品牌清单、跨部门协作与挂牌督办机制,为地方农业品牌管理提供操作框架。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山东省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7年)》(鲁农市信字〔2026〕12号),开展为期一年多的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
推荐理由:方案把品牌保护拆成质量监管、追溯信用、商标打假和知识产权布局四项任务,农业品牌主体可对照自查合规重点。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通告修改《关于做好2026年粮油种植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26〕45号)申报要求(一)申报条件第2项,将贷款发放机构由“省内注册经营的金融机构”改为“在湖北省依法取得金融业务许可、可在本省开展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报主体注册地或经营地仍在省域内、贷款仍须用于省域内粮油种植。此次修改为消除条文歧义、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意见,通知其他内容不变。
9月11日,农业农村部农药兽药综合整治专班组织召开农药兽药网络经营平台座谈会,通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的背景和进展,宣贯网售农药兽药相关法律法规,并部署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秩序有关工作。
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7年)》,聚焦农业主导产业和侵权易发领域,部署强化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打击涉农商标专利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强化涉农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四项重点任务。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签发2025年第4号农业农村部令,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办法共22条,对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实施合格证管理,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生产批次开具并保存记录至少六个月,收购主体混装分装后销售须重新开具合格证,农户开具不作强制要求。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签发2025年第4号农业农村部令,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办法共22条,目前主要对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实施合格证管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生产批次开具并保存开具记录至少六个月,收购单位或个人混装分装后销售应重新开具合格证,农户开具不作强制要求。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2025年贵州省农资打假整治行动方案》,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农膜、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开展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