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水利局印发《重庆市第一产业用水定额(2023年修订版)》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水利局联合印发《重庆市第一产业用水定额(2023年修订版)》,成文日期为2024-11-11,发布日期为2026-06-22。该文件属地方性规章,主题分类为农业、畜牧业、渔业,发布机构为市农业农村委。
涉农政策按发布主体分层。中央与部委的政策进主精选;地方政策单独归档,避免行政动态淹没主线。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水利局联合印发《重庆市第一产业用水定额(2023年修订版)》,成文日期为2024-11-11,发布日期为2026-06-22。该文件属地方性规章,主题分类为农业、畜牧业、渔业,发布机构为市农业农村委。
受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委托,中国农学会、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组织2026年度农业“火花技术”征集,经评估符合条件的纳入农业“火花技术”培育成果库。2026年重点关注农业生物育种、农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农业生物制造等领域,填报系统于2026年6月10日9:00开通、7月6日24:00关闭,纸质材料7月7日前寄送至中国农学会。
重庆市出台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新规,明确分级核发权限,统一平台办理,原《办法》同时废止。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发布《重庆市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适用范围和操作要求作出说明。原文正文未能获取,具体补贴标准与申报流程暂无法确认。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发布政策解读,围绕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新政梳理政策要点,帮助相关从业者理解许可办理要求。
国务院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起草编制和学习贯彻情况答记者问。规划提出到203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5万亿斤左右,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25.8万亿元,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7%,并部署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等七方面重点任务。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修订后的《福建省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制度明确农药、兽药、种子(含食用菌菌种)、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及农业机械维修企业的重点监控认定条件,包括生产禁用农资被查处、一年内被查处2次以上、一次性被查处3种以上产品等情形。列入名单的企业监管期为2年,期间每年接受2次监督检查和不少于3批次执法抽检,连续2年未再达到监控条件的自然解除。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根据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18号,同意美丽华油脂(天津)有限公司、宁波杰森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固态棕榈硬脂进口备案登记申请,并要求天津市商务委、宁波市商务局按公告规定办理有关进口手续。通知于2026年6月3日发出。
农业农村部完成2026年度软科学课题评审,经专家匿名评审和会议评审,共评选出18项拟立项课题,其中1项由两个单位同步承接,公示时间至2026年6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涉农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依据国办发〔2025〕1号、内政办发〔2026〕5号等规定,对原内农牧厅规〔2025〕4号办法重新修订。
国务院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起草编制和学习贯彻情况答记者问。规划提出到203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5万亿斤左右,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25.8万亿元,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7%。
国务院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起草编制和学习贯彻答记者问。规划提出到203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5万亿斤左右,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25.8万亿元,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7%。规划部署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等七方面重点任务,并首次提出培育壮大农业领域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布“十四五”时期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优秀科技成果、应用案例132项,经汇总初核、专家函评和会评、公示、复核、成果完成人承诺等环节形成,名单见附件。该通告为国粮通〔2026〕1号,2026年5月27日发布。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印发国粮办应急〔2026〕180号通知,部署今年6月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通知要求学好用好《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标准,突出粮食行业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和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并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各单位须于7月1日前将典型做法和经验报送该局应急物资储备司。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黔农发〔2023〕40号通知,针对各地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黔府发〔2021〕7号)中政策理解不统一、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作出规范。通知明确一户一宅中户的认定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信息为基础,不得以未分户登记为由拒绝受理宅基地申请,并规定了多户一宅分户登记、农房合法性认定等条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文件落款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方案旨在加力扩围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要求各市、县(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发布《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解读,该条例自6月1日起实施。材料正文未抓取到,具体条款内容暂缺。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定于2026年6月10日下午3时在福州召开座谈会,就《2026年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听取各设区市农机化管理部门意见。参会人员为各设区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有关工作人员,名单须于6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无法到场者可通过厅民意征集专栏反馈。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就印发的《关于稳妥开展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作出解读,文件有效期三年。盘活利用主体为农房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第三方经营主体,可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进行,并鼓励有条件的县镇村搭建托管运营服务中心。文件同时明确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严禁将违法建设农房纳入盘活范围。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示拟向农业农村部报送的第二批“星乡村”4个、“星农人”4位,公示期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4日。4个“星乡村”含平和县厝丘村、三元区西际村、沙县区俞邦村3个产业电商村及平潭北港村1个和美乡村;4位“星农人”分别来自闽清、仙游、长汀、霞浦。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面向全省公开遴选3家培育机构,承担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省级培训任务,申报材料须于6月5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培训聚焦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三项专项工程,以及农机手技能提升、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数智技术应用、乡土文化能人等四项专题培训。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省、市、县三级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投诉举报电话,省厅号码为0591-87811845,受理非法生产、销售、添加、使用等方面的问题投诉与建议。此举旨在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严厉打击禁限用农药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公布2026—2028年棉花目标价格水平,并同步完善实施措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效办成农机上牌"一件事"工作方案》,文号为宁农规发〔2026〕4号,责任部门为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该方案依据宁政办函〔2026〕7号要求制定,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召开生猪产能综合调控部署视频会。材料仅提供会议标题,具体部署内容与调控指标未披露。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完成专利《气膜仓穹顶洞口结构》(专利号ZL202322235534.X)的项目考察,拟正式推荐其参加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评选,专利权人为中储粮成都储藏研究院有限公司。公示期为2026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异议须以实名或加盖公章方式提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公示“十四五”时期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优秀科技成果、应用案例133项,公示期为2026年5月18日至5月22日。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书面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示松溪县、寿宁县、屏南县3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拟通过第二次绩效评估,公示期为5月18日至5月26日。评估经产业园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市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抽查等程序,并经省农业农村厅商财政厅同意。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反映并提供具体线索和证明材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新农规〔2026〕2号),共六部分32条,2025年12月1日之后入库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按此执行。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发布《重庆市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围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优化调整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