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文件于2024年10月25日公开。原文正文未能获取,具体内容以官方发布为准。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文件于2024年10月25日公开。原文正文未能获取,具体内容以官方发布为准。
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国发〔2024〕17号),提出经过5年努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接近70%。计划部署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全面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300万至500万城市放宽落户条件,并明确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提出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6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46亿亩。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2024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重点培育32个品类的区域公用品牌,涵盖大豆、木薯、燕麦、绿豆、红小豆、油菜籽等粮油品类及果品、蔬菜、畜禽、水产、中药材等。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2024年9月22日(农历秋分)第七个中国农民丰收节筹办工作,主题为"学用'千万工程' 礼赞丰收中国",支持河南省开封市承办全国主场活动。通知要求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组织丰收节金秋消费季,促进大豆及豆制品、牛奶及乳制品消费,并明确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农业农村部对2018年确定的定点市场开展复核,涉及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745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资市场,另有117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申请增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印发发改价格〔2024〕1405号文件,明确2025年和2026年当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9元。文件同时明确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改为两年一定,如生产成本等发生较大变化将另行按程序调整,并要求各地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制定《农业农村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4年版)》,重点公开机构信息、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农事指导、行政许可等12类118项内容。相关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部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新媒体矩阵、农业农村部公报等形式主动公开,由办公厅牵头、各有关司局单位按责任分工负责。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八章六十七条,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特别法人,规定成员确认规则、成员大会与理事会等组织机构、集体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以及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扶持措施。法律还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离婚、丧偶、服刑等原因丧失成员身份。
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面向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指导县域数字乡村建设、运营和管理。指南共4个部分19条,将“智慧农业”从“乡村数字经济”中单独成章,把原“公共支撑平台”内容纳入“涉农数据资源”,并将“建设发展模式”和“建设过程管理”整合为“建设方法”。下一步将组织专家解读、以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推动应用,并持续开展数字乡村发展水平监测。
农业农村部于2024年5月13日公布《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以农业农村部令形式实施,共6章27条。办法明确农业农村部门统计涵盖农业产业发展、乡村发展建设治理、农民生产生活等情况,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全流程质量控制和统计资料管理,并规定上级部门可对报送不及时、数据质量差的下级单位通报批评或约谈。
农业农村部发布2024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部署本年度数字乡村建设相关工作。材料仅提供标题,具体任务与指标未在原文中呈现。
根据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决定》,农业技术推广法完成第二次修正。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主题为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连续出台的第12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公布《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说明,于2024年2月22日至3月21日通过省政府及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三种方式反馈。征求意见期满后共收到5条意见建议,省农业农村厅表示已在修改完善草案文本过程中予以采纳吸收。
农业农村部印发2024年落实中央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的实施意见,明确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播种面积稳定在17.7亿亩以上,大豆面积稳定在1.5亿亩以上。
交通运输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于2023年12月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27年具备条件的县级行政区实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全覆盖,全国县乡村三级客货邮站点数量达10万个以上,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达2万条以上。
农业农村部发布农市发〔2023〕4号通知,认定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智能装备技术研究中心等94家单位为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名单分为生产型65个、经营型11个、管理型6个、服务型12个,经省级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环节产生。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示范基地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推进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创新应用。
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中国农民丰收节惠农助农倡议书》,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倡议推出强农生产、惠农消费、助农服务三方面措施。倡议鼓励农资农机企业以优惠价格将优质生产资料送到田间地头,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创新推出大豆"保险+期货"收入保险等金融产品。同时鼓励开展节日惠农展销促销、推介乡村休闲旅游线路,推动"土特产"出村进城。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以“庆丰收 促和美”为主题办好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要求各地坚持农民主体、农业主线、农村主场组织群众庆祝活动。通知明确支持安徽省芜湖市承办全国主场活动,组委会将继续组织丰收节金秋消费季,启动“菜篮子”产品暨品牌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并围绕大豆及豆制品、果蔬肉类等开展营销促销。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2023年农业农村部展会计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创新发展、严格展会管理并做好经验总结。计划提出以市场为导向引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脱贫地区参展和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并适当减免费用,展会结束后1个月内将总结报告报送市场与信息化司和业务归口司局。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通知,继续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重点完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网络、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培育产地流通主体并创新冷链物流运营模式。通知提出各地可将符合规定的设施建设作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内容,县级需制定实施方案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兑付并加强绩效管理。
农业农村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未明确渔业船舶单方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问题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工委复函(法工办发〔2023〕149号)对渔业船舶单方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仍应由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负责的观点没有不同意见。
浙江省涉海涉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5月19日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和远洋渔业企业加强远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
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明确到2023年底数字乡村发展取得阶段性进展。目标包括农村宽带接入用户数超过1.9亿、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26.5%、农产品电商网络零售额突破5800亿元,并部署夯实乡村数字化发展基础、强化粮食安全数字化保障、因地制宜发展智慧农业等10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
据SeedWorld报道,中国批准了八种新的转基因作物。报道称这一决定前所未有,但材料未提供具体作物品种、审批机构与批准用途等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文公布,共八章八十一条,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标准体系,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建立生产记录并至少保存二年,销售按规定应包装或附加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农产品须经包装或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对使用国家禁用农业投入品、销售病死动物产品等行为,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三十倍罚款并吊销许可证。
据 The Poultry Site 报道,中国发布了围绕基因编辑作物的新指南。原文仅提供标题与摘要,未披露指南的具体内容、发布机构与适用范围。
据 The Indian Express 报道,中国起草了允许基因编辑作物的新规则。材料仅提供标题与摘要,未披露规则名称、发布机构、具体条款与时间安排。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4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粮食安全战略,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并明确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建立并实施种业国家安全审查机制。
据South China Morning Post报道,中国计划为转基因大豆和玉米作物发放安全证书。报道未披露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涉及品种和审批范围。
据农业农村部监测,10月第3周(10月12—18日)全国活猪价格为10.89元/公斤,环比跌1.6%;猪肉集贸市场价格为20.81元/公斤,环比跌0.8%。全国猪肉批发市场均价为15.83元/公斤,环比跌0.6%,同比低12.6%。专家分析认为,养殖主体积极出栏生猪、市场供需较为宽松,预计本周生猪和猪肉价格小幅震荡。
据农业农村部监测,截至10月9日14:00时,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平均价格为16.04元/公斤,较前一日下降0.4%;鸡蛋平均价格为10.00元/公斤,较前一日下降0.7%。
据农业农村部监测,10月23日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平均价格为15.82元/公斤,比昨天上升0.6%。同日“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11.58,比昨天下降0.15个点;“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为111.14,下降0.18个点。牛肉72.60元/公斤与昨天持平,羊肉67.74元/公斤升1.1%,鸡蛋9.44元/公斤升0.5%,白条鸡16.97元/公斤升0.3%。
10月22日生猪期货加速下跌,主力合约2701收报9860元/吨、跌超2%,继续刷新1月合约上市以来新低,近月11月合约跌超3%报9225元/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9月末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降至3602万头,三季度环比减少178万头、降幅4.71%,为本轮猪周期以来首次低于农业农村部《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设定的3750万头正常保有量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