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畜牧总站:上半年畜牧生产稳定发展,生猪出栏节奏放缓
全国畜牧总站发布上半年畜牧生产情况,指出畜牧生产稳定发展,生猪出栏节奏放缓。
全国畜牧总站发布上半年畜牧生产情况,指出畜牧生产稳定发展,生猪出栏节奏放缓。
7月12日,202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试在广州完成,设8个考试点、224个考场,共9236名考生参加。省农业农村厅总畜牧兽医师陈楚楷带队赴华南农业大学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考点检查指导,要求落实考务措施、加强校地合作强化畜牧兽医人才培育。广东考区在部分校区设党员先锋服务岗,省疫控中心工作人员全天候提供志愿服务并派发人畜共患病科普宣传图册。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联合发文,举办2026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十一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大赛,设农机操作工、无人机装调检修工(农用)、水生物病害防治员、动物疫病防治员4个单人赛项。各项目决赛前3名可认定为技师职业技能等级,4至8名可认定为高级工。
全国畜牧总站发布中国奶牛基因组选择性能指数(2026版)。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定于2026年7月9日上午9∶00在省农业农村厅3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就《关于印发福建省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的通知(送审稿)》听取福建省畜牧业协会、福建省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意见建议。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黑龙江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试行)》的解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结合本省实际制定该通告。通告分三部分,包括有关规定、黑龙江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目标是划定全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与禁用捕捞方法、统一执法标准,并为禁止销售和携带禁用渔具、切断非法渔具流通链条提供依据。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黑龙江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和《黑龙江省天然水域禁用捕捞方法名录》(黑农厅规〔2026〕4号),适用于全省天然水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禁用渔具包括张网、拖网、陷阱、耙刺、笼壶等6类,禁用捕捞方法包括电鱼、毒鱼、炸鱼、光诱捕鱼、鱼梁、可视钩刺等6种。因教学、科研等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向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出台《核心育种场动态管理办法》《保种场动态管理办法》,依据《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制定,采用总则、申报遴选、现场审核、动态核验、主体职责、监督管理、附则七章架构。
重庆市出台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新规,明确分级核发权限,统一平台办理,原《办法》同时废止。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发布政策解读,围绕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新政梳理政策要点,帮助相关从业者理解许可办理要求。
中国扩大硫磺战略,正在重塑全球农业养分市场格局。原文未披露具体品种用量、地区范围或政策文件等细节。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设施设备险实施方案》,自2026年5月23日起施行至2028年12月31日,覆盖珠海、汕头、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阳等10个沿海地市。
南华早报报道,中国在粮食丰收背景下仍警示粮食安全风险,并提及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报道未在正文中给出具体品种、产量数字或政策文号等可核验细节。
中国粮食供需面临新方程,需在维持自给自足与应对不断上升的饲料需求之间取得平衡。文章围绕这一矛盾展开分析,讨论粮食安全与饲料用粮需求增长之间的张力。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实施方案(2026年版)》,同时废止闽农疫控函〔2022〕257号文件,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方案按21天内疫点与连片发生县数将疫情响应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并明确疫点、疫区(疫点外延3公里)、受威胁区(疫区外延5公里)的划定与扑杀、封锁、紧急免疫等处置措施。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病死畜禽处理产物流向排查整治工作举报电话,涉及省动卫中心0591-87850856、厅畜牧兽医处0591-87842961、厅执法监督局0591-87846218。线索受理范围包括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源性单一饲料生产企业原料来源及非法处理病死畜禽窝点三类问题。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就《关于公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的通知》发布政策解读,该通知已于2026年2月24日印发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新疆人大代表谢映周在2026年新疆两会期间接受人民网专访时表示,"十四五"期间新疆粮食总产达486.5亿斤、单产552.8公斤,平均单产超全国平均水平153.7公斤。新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粮食产量稳定在485亿斤左右,将重点推进大面积单产提升,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推动生物育种商业化应用。2026年新疆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配置制度,推广干播湿出、智能灌溉、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
AgriBusiness Global 发布“中国价格指数:2026年中国农化产品供应展望”,聚焦2026年中国农化产品供应形势。原文未披露具体品种、价格数据与机构预测细节。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财政厅印发《贵州省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6年版)》和《贵州省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实施意见(2026年版)》,均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将小型生猪屠宰场点限定在距县城80公里以上或车程120分钟以上、无法通过配送保障肉品供应的乡镇,仅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并按县级初审、州(市)审批程序设置,冷链配送已覆盖区域不得新设、配送体系健全地区应逐步取消。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签发2025年第4号农业农村部令,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办法共22条,对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实施合格证管理,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生产批次开具并保存记录至少六个月,收购主体混装分装后销售须重新开具合格证,农户开具不作强制要求。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签发2025年第4号农业农村部令,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办法共22条,目前主要对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实施合格证管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生产批次开具并保存开具记录至少六个月,收购单位或个人混装分装后销售应重新开具合格证,农户开具不作强制要求。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对《广东省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补助实施方案》(粤农农规〔2024〕12号)作出解读,方案自2024年10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补助对象为重力式深水网箱、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涵盖网箱主体结构、养殖网衣、锚泊设施及生产辅助设施,补助标准按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农业农村部以公告形式公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作为2025年3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在全国层面统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要求。规范分正文和8个附件,按家畜遗传材料、祖代以上种畜禽、父母代种畜禽和商品代仔畜雏禽4类生产经营类型,细化生产群规模、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等条件,并统一了许可证样式。
农业农村部以公告形式公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明确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的具体要求,作为2025年3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规范分正文和8个附件,按家畜遗传材料、祖代以上种畜禽、父母代种畜禽、商品代仔畜雏禽4类细化生产群规模、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等条件,并统一了生产经营分类条件、规模标准、现场评审内容和许可证样式。
农业农村部以公告形式公布新修订的《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收录资源由159个增加到298个,其中畜禽地方品种资源由156个增加到271个,新增15个蚕品种资源,蜂细化为12个品种。
农业农村部以公告形式公布新修订的《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种业管理司负责人就修订原因、原则和变化答记者问。新《名录》收录资源由159个增加到298个,其中畜禽地方品种资源由156个增加到271个,新增15个蚕品种资源,蜂细化为12个品种。新增列入须为地方品种资源、先列入省级保护名录,并经珍贵稀有濒危综合评估,名称统一使用国家公布的标准品种名称。
南华早报分析指出,中国五年规划将加码粮食安全,相关举措被形容为“极其危险”。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重庆市农业农村领域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实施细则》等有关制度,对无有效植物检疫证书调运应施检疫植物产品、未按规定制作保存转基因生产经营档案、销售肥料包装未附标签或标签残缺不清、饲养动物未按强制免疫计划接种、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畜禽养殖场未备案或未建养殖档案等37类违法行为,逐项列明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
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起草《江苏省畜牧兽医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9月8日至10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反馈时共收到意见29条,其中社会公众反馈1条、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反馈28条,下一步将研究修改后按程序尽快发布实施。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原文正文未获取,具体管理要求与实施细节暂无法确认。
农业农村部印发《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管理指引》,对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的管理作出规定。原文正文未获取,具体条款与实施要求暂无法确认。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加快落实粮改饲、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等中央财政支持政策,及时足额将资金兑付到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通知还提出落实白名单制度、创新“青贮贷”等金融产品,加强奶牛存栏动态监测、防止大型养殖企业逆势扩张,并推进养殖加工一体化、奶牛品种改良和乳制品深加工。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签发2025年第2号农业农村部令,公布《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统一全国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办法规定,饲养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且达到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应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备案后获得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代码,实行“一场一码”。
江苏省骆马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拟废止《骆马湖捕捞准用渔具目录及标准》(苏海规〔2017〕3号),理由是禁捕退捕深入推进后该文件不再适应当前及未来湖区渔业管理需要,意见反馈截止2025年7月20日。后续情况反馈显示,2025年6月19日至7月20日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26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兽医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发布政策解读。2022年以来自治区以一年试点、二年扩面、三年提质布局,在全区62个旗县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初步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行、多元参与的兽医服务格局,但仍存在组织化程度低、服务方式单一、内生动力缺乏等问题。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通报2025年第一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结果,共抽检种植业、畜禽和水产品3大产业23大类产品2653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41批次,总体合格率98.5%。其中生产环节抽检2076批次、市场环节577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来自生产环节10批次、市场环节31批次;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总体合格率分别为97.9%、99.6%、98.0%。
ChinaPower Project发文探讨中国如何养活14亿人口。文章围绕这一人口规模下的粮食供给问题展开分析,未在正文中给出具体品种、产量或政策数据。
Modern Diplomacy 刊文梳理中国粮食安全的成就、挑战与前路。文章围绕粮食安全这一主题,讨论已取得的进展、当前面临的问题及未来路径,未涉及具体品种、产量数字或政策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