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部署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
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召开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视频部署会,要求聚焦带动农户较多、链条较长的农业主导产业确定重点品牌保护清单,集中查办侵权案件。会议提出建立定期会商、线索移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跨部门机制,对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并支持条件成熟地区推进农业品牌地方性立法。
推荐理由:三部门联合部署农业品牌保护,明确重点品牌清单、跨部门协作与挂牌督办机制,为地方品牌管理提供操作路径。
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召开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视频部署会,要求聚焦带动农户较多、链条较长的农业主导产业确定重点品牌保护清单,集中查办侵权案件。会议提出建立定期会商、线索移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跨部门机制,对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并支持条件成熟地区推进农业品牌地方性立法。
推荐理由:三部门联合部署农业品牌保护,明确重点品牌清单、跨部门协作与挂牌督办机制,为地方品牌管理提供操作路径。
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召开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视频部署会,要求聚焦带动农户较多、链条较长的农业主导产业确定本地区重点品牌保护清单,并集中查办侵权案件。
推荐理由:三部门联合部署品牌保护专项行动,明确重点品牌清单与跨区域协查机制,涉及区域公用品牌运营主体。
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召开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视频部署会,要求聚焦带动农户较多、链条较长的农业主导产业确定重点品牌保护清单,集中查办侵权案件。会议提出建立定期会商、线索移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跨部门机制,对涉及地域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大要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支持条件成熟地区加快农业品牌地方性立法。
推荐理由:三部门联合部署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明确重点品牌清单、跨部门协作与挂牌督办机制,为地方农业品牌管理提供操作框架。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山东省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7年)》(鲁农市信字〔2026〕12号),开展为期一年多的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
推荐理由:方案把品牌保护拆成质量监管、追溯信用、商标打假和知识产权布局四项任务,农业品牌主体可对照自查合规重点。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提出集中出台100项以上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并推动部分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研制。
黑龙江省鸡西市市场监管局近日深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自查问题现场核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执法人员围绕企业资质、机构人员、厂房布局、设备设施、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房管理、检验管理等核心环节全面核查,并逐项核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企业自查报告,重点核查生产记录、工艺参数、检验报告、物料平衡记录、留样记录及标签说明书等资料。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联动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国产保健食品备案事项的通知》,对省内新开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新增保健食品生产剂型企业实行并联审批,实现一次申请、同步审查、分类办结。生产许可与备案全部达标的企业同步核发生产许可证与备案凭证;生产许可条件达标但备案材料暂不完善的,先行核发标注“拟备案品种”的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备案凭证前不得投产。
浙江金华以“三强一制造”推进质量强企、质量强链、质量强县建设,全市2451家规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育首席质量官4982名。2025年10条重点产业链对全市规上工业产值增长贡献率达97.5%,2030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有望达到1.15万亿元。义乌小商品团体标准累计发布138项,其中7项成为海外商家采购依据。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月份以来接到群众举报线索2.43万条,检出问题食品1152批次,截至9月底全省行政立案3.82万件。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通告修改《关于做好2026年粮油种植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26〕45号)申报要求(一)申报条件第2项,将贷款发放机构由“省内注册经营的金融机构”改为“在湖北省依法取得金融业务许可、可在本省开展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报主体注册地或经营地仍在省域内、贷款仍须用于省域内粮油种植。此次修改为消除条文歧义、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意见,通知其他内容不变。
截至10月15日,山西省今年累计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90.9万批次,年度任务完成率90.9%,检出阳性产品5514批次,阳性检出率0.47%。作为2025年山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省级民生实事,农批快检已开展近两年,2025年完成快检180万批次,超额完成127万批次既定目标,问题检出率由2024年的0.05%提升至0.32%。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款从154条扩充至191条,新增37条、修订93条,涉及压实主体责任、重点领域监管、优化管理制度、强化智慧监管和完善法律责任体系五方面。
推荐理由:意见稿把平台审查义务和罚款与违法规模挂钩写进条款,食品经营与平台企业可据此预判合规成本。
陕西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总结去年以来工作成效并通报重点工作进展。会议部署持续深化全链条监管、严查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并抓好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产品等专项整治。西安、宝鸡、咸阳等市市场监管局作交流发言,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有关同志和技术专家就风险识别及技术判定授课。
福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近日聚焦农贸市场,从食品安全、计量公平、消费维权3个维度开展监管。10月16日闽侯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城管部门对街心农贸市场周边临时摊位抽检肉制品、海鲜水产品10批次,快检结果均为阴性。龙岩、漳平推进电子计价秤新规落地试点,厦门思明区四里市集商户已全部启用防作弊新型电子计价秤。
贵州省持续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实施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全省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药残问题突出品种开展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今年上半年抽查农产品12546批次,合格率99.4%。省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食品、校园食品和肉类产品专项整治,“互联网+AI”智能监管平台上线运行。
中部六省在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统筹下,由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印发《2026年中部六省区域食品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香辛料类),食用农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列为区域联合排查抽检重点,统一抽检方案、检测项目、方法标准和时间节点同步抽检,结果录入国抽信息系统。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畜牧局、省公安厅等部门,推动“山东食链”追溯平台与“鲁牧云”检验检疫出证系统深度对接,实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数据共享。截至7月,已有305家生猪屠宰企业、432家鸡鸭屠宰企业和2.15万家一级批发商纳入信息化追溯体系,共享512.44万吨肉类产品追溯数据。全省还推动1.15万家肉类经营者亮码规范经营,并建立风险会商与联合执法机制。
人民日报记者9月22日至27日在四川马边、古蔺、叙永等地走访发现,当地笋农和收购商普遍用硫磺熏制鲜竹笋以延长存放时间,熏制点多设在山上无路处,马边县市场监管局称全县在册中小型竹笋加工或临时存储场所38个。
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中国民航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试点工作方案》,部署攻坚关键技术、贯通全链协同、强化部门协同三大发力点。试点申报将于2026年11月启动,实行自愿申报、自主实施,聚焦光伏、锂电池等优势产业国际资质互认与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
陕西咸阳市场监管局今年以来统筹推进“铁拳”行动、农资打假等70余项专项执法任务,累计检查经营主体19225家,查办违法案件368件,案值104万余元,罚没金额215万余元。该局还集中销毁食品、农资等467个品种、总重量46吨、涉案价值120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物品,并受理投诉举报10911件,办结率94.60%。
甘肃省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截至2025年底两年累计主导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474项、行业标准129项,发布地方标准376项。围绕“牛羊菜果薯药粮种”八大农业主导产业,推动《生乳》《灭菌乳》国家标准发布修改单,将“羊乳”改为“山羊乳”,并出台《兰州百合采收管理规程》等特色标准。全省累计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28项,向塔吉克斯坦转移马铃薯、小麦、棉花等5个方面国家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今年以来推行食品添加剂"两减两规范"综合治理,以预包装柳州螺蛳粉为突破口,试点螺霸王、沪桂等10家龙头企业,目前全自治区100余款螺蛳粉产品完成配方优化,仅保留山梨酸钾一种防腐剂,用量严控在国标限值十分之一。螺蛳粉产品抽检合格率提升2.6%、稳定保持99%以上,全产业链规模突破750亿元;今年上半年广西食品生产环节添加剂相关抽检合格率达98.43%,查办违法案件105件。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515项重要国家标准及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10项、推荐性国家标准466项、指导性技术文件39项。该批标准覆盖高新技术、传统产业、安全生产、百姓生活等领域,在高新技术方面发布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等16项国家标准,在传统产业方面发布船舶、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等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打击劣质低价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涉及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旅游线路、药品及化肥等领域。湖北库神生态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3个批次复合肥、掺混肥料总养分、有效磷、氧化钾、氯离子等项目不合格,涉案30吨、货值66850元,被罚没67600元。四川广元23家酒店因虚构被比较价格实施价格欺诈,被罚款合计96万余元。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批准发布88项国家标准样品,覆盖制造业、农业等领域。其中农业领域发布定量标准样品16项,主要用于相关产品中农药残留、成分含量的检测分析;发布定性标准样品27项,主要用于植物瘦果与种子、昆虫、病原微生物的鉴定等。标准样品与文字标准共同构成完整的标准形态,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快标准样品供给。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今年以来开展打击劣质低价专项行动,聚焦水泥、农用地膜等产品构建"红黄绿"3级价格监测预警模型,建立"价格监测—质量抽检—成本核查—约谈提醒—执法查处"工作链条。截至8月底,全省共查办相关案件1420件,累计罚没金额830余万元,3家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烟台一化工厂销售低价农用地膜被立案查处,该案被市场监管总局列入打击劣质低价典型案例。
辽宁《小食杂店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已于10月8日正式施行,两类准入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小食杂店经营许可证有效期3年,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卡有效期1年,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同步印发12类标准化配套文书并上线一体化线上许可平台。
2026年京津冀食品安全事故联合应急演练近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举办,由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指导,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秦皇岛市政府主办,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协办。演练以肉制品安全事故为模拟场景,聚焦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设置事件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升级、舆情应对、跨区域协同、风险管控及后期处置5个科目。
江苏宿迁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一老一小”及特定疾病人群饮食安全,推进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保健食品护老提升、婴辅食品守护成长等专项行动,并采用“暗访摸查+清晨突击”错时执法模式严查养生体验馆等场所违规经营。全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已全部接入“互联网+AI监管”平台,相关风险管控机制覆盖率达100%。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940批次样品,检出52批次不合格,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涉及淘宝、抖音、拼多多、天猫、快手、美团、微信等平台店铺销售的白酒、月饼、粉条、包装饮用水、花生酱、玉米粉等,问题包括甜蜜素、柠檬黄、二氧化硫残留量、黄曲霉毒素B1、铜绿假单胞菌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10月13日在标准强省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公布阶段性成果,全省新获批国际标准11项,培育217名国际标准注册专家。围绕工业母机、电力装备及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新增国家标准340项,并研制深空、深海、深地领域20项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累计精简整合1455项,制定周期压缩至12个月,2025年、2026年立项数量同比分别下降40%、8%。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设立专节规范学校食品安全和网络食品经营,并向公众征求意见。此次修订距上一轮修改仅一年有余,2025年9月立法机关因食用油混罐运输事件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纳入许可管理,同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全面修订该法。
推荐理由:征求意见稿拟设专节规范校园与网络食品经营,相关企业可据此预判合规方向。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88项国家标准样品,覆盖制造业、农业等领域。农业领域包括定量标准样品16项,主要用于相关产品中农药残留、成分含量的检测分析;定性标准样品27项,主要用于植物瘦果与种子、昆虫、病原微生物的鉴定等。标准样品与文字标准共同构成完整的标准形态,是文字标准落地实施的重要支撑。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推动凭祥卡凤实验室完成资质迭代升级,建成全国边境口岸首个标准化水果专业实验室,口岸水果整体检测效率提升40%以上。进口东盟水果检测周期由7日至12日压缩至2日,每柜通关成本降低近2000元;2025年凭祥口岸东盟水果进口量比上年增长28%。
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施行以来历经四次修改,本次较大幅度修订聚焦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智能化精准化监管和多元主体共治三方面。修法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跨境电商企业等纳入责任体系,并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同时新增人民检察院可提起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并禁止利用投诉举报非法牟利或实施恶意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修法方案以技术赋能加制度闭环为核心逻辑,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并将实时监控视频接入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以视频形式向社会实时公开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文章认为,此举把智慧监管从可选择的治理手段转变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有助于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融合,并将地方成熟经验提炼为全国统一法律规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0月10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增及修订条款数超过三分之二。
推荐理由:修订草案新增网络食品经营和学校食品安全专节,并明确对法定代表人等的处罚,食品企业可据此对照自查责任边界。
市场监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文由现行154条扩充至191条,新增37条、修订93条。征求意见稿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并接入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加工制作过程,并增设“网络食品经营”“学校食品安全”专节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备案制度。
推荐理由:修订草案把智慧监管、网络食品经营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备案写入法律,食品生产经营与平台企业可据此预判合规要求的变化。
现行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颁布、2015年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将法律责任章节从原第一百二十二条至第一百四十九条扩展为第一百五十条至第一百八十六条,条文数量由28条增至37条。
推荐理由:梳理食品安全法法律责任章节的修订要点,呈现罚款倍数化、平台与个人责任细化的制度变化。
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现行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2000元提高至5万元,以货值一万元为界形成定额罚与倍数罚的衔接断裂,货值20元与9900元的违法行为最低罚款同为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