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商律所就首农食品集团收购京粮控股39.68%股份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就首农食品集团受让京粮集团所持京粮控股39.68%股份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收购人具备主体资格、《收购报告书》相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首农食品集团以6.45元/股受让288,439,561股,转让总价款1,860,435,168.45元,收购后由间接控股变为直接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市国资委。
推荐理由:首农食品集团以6.45元/股受让京粮控股39.68%股份,控股关系由间接变直接,涉农国企内部股权整合路径可供参照。